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况主要有三种: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
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
解除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条件或情形是: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监视居住的期限届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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