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还款日变更注意事项有哪些
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每月还款日当日不可办理。
变更还款日要求当前贷款正常,无逾期贷款本息。
如还款当期已办理提前还款、贷款缩期、变更还款方式、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能再办理变更还款日。
变更后新的还款日期不能与业务办理日为同一天。
贷款期限为1年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不能办理。
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
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注意事项有哪些
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如果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初始密码,必须先修改才能办理,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修改。
仅有社保存量的职工,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收款账户前往任一管理部办理存量租房提取。收款账户应为工行、建行、中行、中信、平安、交通、招行七家归集银行的深圳地区借记卡账户。
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公积金贷款前不要动用账户贷款买房。如果想要公积金贷款,在办理贷款前就不要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如果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余额作为支付首付款,账户余额为零的话,这将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一年内不要申请提前还款。在办理贷款买房成功后,要按时还款不要逾期,如果想提前还款,一年内不要申请。因为大部分银行不满一年提前还款都要收取一定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过高,不但达不到省钱的目的,反而因为违约金过高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贷款还清后要撤销抵押。在还清贷款本金和利息后,要持银行贷款结清证明和房屋的房屋证明到所在区、县的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这个房子才真正属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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