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不按约定接受借款,贷款人因此造成损失;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人违约的情形有:
不按约定接受借款占多数;
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没有按约定支付利息;
没有按约定期限偿还贷款。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开发商根本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开发商的根本违约行为具体包括:
(1)延迟交付房屋;
(2)开发商没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
(3)房屋质量不合格;
(4)拿不到产权证。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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