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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头背景故事|

鹿头背景故事

我的名字叫班恩-佩雷兹是欧利蒂丝庄园庄园的看守,这座庄园在一个叫米诺陶诺斯的山里,庄园的主人一个人守护这里,我每天都在工作,我不是孤单一人,我有朋友,我的朋友是一只鹿,它是一个鹿群的首领,我叫他黑鼻子,因为在鹿群里它的鼻子最黑,我想这样的生活还不错,幻想着这样生活到老,可每年都会有偷猎者,这是让我很烦恼的地方,他们在这里破坏,还放了一些木板我不明白他们要干什么,我必须把黑鼻子藏起来,在今年我赶走了一批偷猎者还抓住了一个,是一个少年,我想我应该把他送到警察局,看那个少年恳求我不要把他送到警察局,这是我想起妈妈的话“与人为善能获得灵魂上的平静”于是我把他放了,可第二天枪声响彻森林,当我带着我的武器鸟铳来到时黑鼻子倒在地上,流淌出鲜红的血液,我又愤怒又伤心,在这些偷猎者里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是我昨天放走的少年,我想着恳求他放过可他没有他割掉了我的舌头,并把“黑鼻子”的脑袋套在我身上,之后大笑着走了,我十分愤怒,妈妈说“与人为善能获得灵魂上的平静”可她错了,第二年他们又来了,这里可不是想进就进,想走就走的地方,我用鸟铳把他们杀了,当只剩下那个少年时,他有一次恳求我,可这次我不在放走他了,我将他用最痛苦的方式杀了他,于是之后的偷猎者我不在赶走,而是杀掉,因为这样我被通缉,我将永远徘徊在米诺陶诺斯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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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来了就别走了,留下吧!永远的留下!!!

背景故事

背景:林国良曾是枪械员,早年父母双亡,哥哥林国锋为了保护他被催债的人杀死,自己也被拐卖到一间枪械店做学徒,从小便每天接受着非人的待遇,吃不饱,穿不暖,还会被人打的半死。

但是想不到仅六岁的他就表现出了对枪械天分。他也确实喜欢研究枪,除了枪和睡觉之外,也没有别的爱好。经常学着设计改造研究抢,到了十岁,他对枪的掌握已经非常厉害了。基本上弹无虚发。

14岁之后两个月,得到了一位收尾人的帮助,杀死了老板,继承了枪械店。靠自己对枪械的熟悉和惊人的手艺并由那位收尾人的帮助,他被一位军火商看中收养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林国良20岁军火商与R公司的高层发生了冲突,那名高层一怒之下,直接把军火商杀死并把林国良卖给了一家非法人体改造公司。

两个月后,林国良从那家非法人体改造公司逃出来,并偷偷躲进了巢的一家枪械店

愤怒的他直接靠自己的手艺制造了一把加强版的连发猎枪和两把左轮手枪。并带走了大量的子弹,闯进了那位高层的家中,见人就开枪。(经过那家公司的非法改造,得到了惊人的战斗和恢复能力)

他将那名高层的家人保镖在内40名人员全部射杀,随身携带的大量子弹,将在场的数百名人员全部送进了坟墓。(这就是他不愿意被R公司招安的原因,因为他讨厌R公司)

因为杀了高层的原因,他在巢内无法定居,于是他逃进了后巷。继续射杀所有他见过的所有来自巢的人。因此他被R公司上了通缉令,并在R公司铺天盖地的火力下逃了整整四年(他杀人的时候是24,今年已经28了)

后来厌倦了被追杀生活的他,收到了一封来自世界之翼的入职信

故事背景

“当啷,当啷”,清脆的铃声回荡在木屋中,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啊啦!这不是托马斯先生嘛,今天又是这么早喝酒了呀!”

“哦...哦!老板娘!早上喝痛快才有力气工作嘛!我要两大杯鲜啤酒!”正在放下两把大斧头,挺着雄伟的大肚子,哐当地坐到嘎吱嘎吱的长凳上的光头胡子大叔是冒险者托马斯——一名lv15的战士,他有一个特殊的习惯,就是在每次冒险出发前,都要早早地来到这家街角的酒屋“硕果”——在冒险者之间是这样被称呼的——满满地喝上两大杯。他的酒量并不大,两大杯鲜啤酒足以让他感到微醺,为此他们的冒险小队“哈赛”的队长阿瑟为这件事大为头疼,并不止一次地因托马斯的迟到和迷糊将他臭骂一顿,但托马斯似乎毫不悔改地坚持着这种令同伴恼火的行径。

“不愧是托马斯,果然最懂得享受!”

“你不也是吗?瑞曼!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两人相对开怀大笑,那沧桑的脸上嵌进去的小眼睛是不是地瞟着那正在打酒的一对“硕果”。

“酒来了!”,“硕果”托着满满的溢着白色泡沫的酒杯,“托马斯先生,请您慢用。”

“硕果”的主人是一位成熟的,凹凸有致的,浑身上下都透着女人味的美貌妇人,那是这家酒屋的老板娘夏莎。

“托马斯先生又要去冒险了吗?这次是到哪里去呢?”

“噢!这次要探索麦莫瑞利北方的矿山“,战士“咕嘟”地咽下一大口酒,”听说那边的矿洞里出现了大量的兔精,冒险者公会委托我们哈赛去探索呐!”

“噗哈哈哈!托马斯,那个不明所以的队名,你们还没改掉吗?听起来就像小孩子做梦时说的胡话那样啊哈哈哈哈哈!”

“瑞曼...你这家伙忘了上次那一拳了吗?”战士不知是醉的还是气的满脸通红,咬牙切齿地瞪着隔壁桌的瑞曼。

“啊哈哈哈...开玩笑,开玩笑,托大哥,请您别介意,别介意...”

“哼!”粗犷的大汉一拍桌子从凳子上站起来,“走了,老板娘,这次冒险回来结账。”,战士是酒屋的熟客,总是会将几次酒钱在工作回来后将一袋子满满的足以支付好长一段时间酒钱的银币扔到柜台上,细心的老板娘也会将多余的钱帮他存起来,然后等一定数量后再还给他,虽然也是用于喝酒。

“好的,请托马斯先生务必平安归来!”

“噢!”

托马斯大踏步地有点摇晃着走在麦莫瑞利的大街上,这里虽然是早晨却早已熙熙攘攘,——麦莫瑞利是这个国家的首都,也是人类国度最繁华的城市。道路两旁整齐地排列着各色各样的店铺,刚刚开张的店主们,都在忙碌着为一天的生意做着准备。

“早啊托马斯!又去喝酒了啊!” 卖菜的大叔看到踩着不稳的步伐走近的托马斯坏笑着问道。战士脚下棕褐色的坚硬牛皮靴发出欻欻的蹭地声——那是在这个城市中最好的铁匠铺中制造的防具。

“唷!法皮。”

托马斯一边和路上遇到的熟人打着招呼一边向自己的目的地——冒险者公会,行进着,他还满脑子都沉浸在“硕果”中,丝毫没有考虑过正摆着臭脸等着自己的队友们,以及路上的行人们纷纷做出的对“痴汉”的嫌恶的表情。

这时——

待续,明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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