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直接证据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直接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有哪些
直接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间接证据有: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事实的做法是间接的,间接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的主要情节或事实的各个部分。间接法与相关案件的主要事实的间接证据确定的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方法必须是逻辑推理。
证据有哪些属性
狭义的证据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用来或者可能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一切根据或者凭据,证据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两个属性。证据需要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当一个问题需要证实时,则和其关联的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事实便成为证明该问题的证据。反之如果没有被证实的问题或没有关联性时,则该事实不称其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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