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适用当场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明确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适用国家赔偿法的情况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的适用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1【法律依据】
1《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1(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1(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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