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征收补偿方式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土地征收补偿有哪些
土地补偿费:通常情况下,这个费用是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6到10倍。
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这个费用是根据要安置的农村人口数目进行计算的,是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不可以高出被征收前3年均匀年产值的15倍。
青苗补偿标准:一开始的农作物是按季产值的1/3进行计算的,生长期的农作物则根据1季度产值计算,但是像农作物有收成的,则没有赔偿,对经济林木自主砍伐的,不给赔偿,不可以移植一定要砍伐的,通过用地单位根据实际价格补偿。
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包含了转移农田水利设施(公路、铁路、高压线路、网线、广告线)、水井、养殖基地,猪舍等其他配套设备进行补偿,由用地单位根据实际价格补偿迁移费。
|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土地征收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