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满怎么样?
监视居住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侦查不会中断,不意味着无罪。
监视居住期满后会怎样
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应当立即解除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犯罪嫌疑或被告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监视居住期满怎么处理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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