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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考研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

音乐考研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

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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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目录

全日制

非全日制

考试大纲

初试考试大纲

复试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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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0年我校有20个学院(室、中心)在87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17个专业学位类别共计468个研究方向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1200名左右(含定向就业研究生),有6个专业学位类别共计52个研究方向招生攻读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200名左右,具体招生名额以2020年国家文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教育部和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均为2019年的实际招生数,仅供参考。

 学制及校区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攻读的基本学制为3-4年。

杭州师范大学现有三个校区:仓前校区(主校区),玉皇山校区(美术学院)和附属医院(主要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提供进修本科课程2门以上专业课成绩单。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5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5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我校推免生接收办法详见《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在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实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专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2020年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包括非全日制)均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与人数请参阅招生专业目录。

 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3.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现场确认时间

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2.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特别注意:考生应牢记并保管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请注意务必准确、有效,以免因信息不详或不准确给后期录取检查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你的录取。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20年6月底寄发,毕业生已离校,故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和手机须在2020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万一发现网报时提供信息有误,请务必在现场确认时进行修改。

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时,所有考生均需出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应届生需出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往届生需出示学历证书(本科毕业证或专科毕业证)原件。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 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

3. 初试科目见我校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以及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数学数学数学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由国家统一命题,全国联考的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其中翻译硕士英语、教育综合、体育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药学综合、汉语基础、英语翻译基础、金融学综合、国际商务专业基础、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汉语国际教育基础、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由各专业学位全国教指委制定考试大纲)。

5. 初试四门课(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门类初试科目三门)均为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国家统考的政治、外语、数学满分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和我校命题的教育技术学专业基础、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护理综合、体育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药学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满分为300分,翻译硕士英语和学校命题的二外满分为100分,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50分。

6. 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可在相关的网站上查询。

(二)复试

1.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 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我校的复试分数线以国家一区考生分数线标准为基础视上线考生数确定。

3. 复试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4月间。

4. 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往届生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不能参加复试。

5. 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二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6. 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有关招生信息。复试实施细则可查询各学院的网站。

 拟录取和体检

(一)拟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按国家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数,分别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毕业生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研究生按合同规定回定向单位。

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学校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特构建比较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现就有关内容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1. 国家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15000元/年,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发放。

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 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3. 学业奖学金

分三等学业奖学金。

评奖比例:除特殊情况外,100%全覆盖。

学业奖学金不低于8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4. 其他奖学金

除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单项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以及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等校友捐资设立的奖学金等。

5. “三助一辅”

研究生可申请参加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工作。

助研岗位数、工作时数和工资标准由导师或课题组确定,由导师或课题组按月发放。

助教、助管岗位数由学院(部)确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困难补助,每人每年500元~10000元不等。

6. 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分二种:生源地贷款和入学地贷款。

(1)入学地贷款:

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

申请时间:新生于开学报到后20日内申请,老生每年3月申请。

需提交材料:①入学通知书或《研究生证》复印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乡及乡以上民政部门、街道或居委会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④首次申请贷款的老生,需提供历年学业成绩证明;续贷老生,提供上学年的学业成绩证明;⑤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⑥申请审批表;⑦申请学生的家长意见书。

(2)生源地贷款:

贷款额度=学费+入学地的基本生活费。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

需提交材料:①入学通知书或《研究生证》;②高校缴费通知;③就读高校帐户名称和资金帐号;④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⑤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

以上各项奖助政策的详细内容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标准:全部学费为教育硕士3万/生、艺术硕士5万/生、体育硕士3万/生、社会工作2.5万/生、金融硕士5.5万/生,法律硕士3.5万/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十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或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我校往年自命题科目考试试题和考试大纲均可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专栏免费下载。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

(四)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招生单位:杭州师范大学

招生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政编码:311121

招生单位代码:10346

联系电话:0571-28865143

联 系 人:章老师

E-mail:yjs_zsb@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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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

专业目录

招生简章

招生概况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学术型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定向就业全日制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三种。详细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请参见《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目录》和《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大纲》。我校2020年共有9个学科门类22个一级学科中的75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教育硕士(部分领域同时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艺术硕士(部分领域同时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电子信息(同时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7个专业学位类别的34个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1572人。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只能选择标有“(非全日制)”字样的研究方向。因教育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其中包含已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接收推免生人数,该人数只是预计接收计划,最后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情况为准。我校2019年实际招收推免生46人)只是预计数字,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自考或成人本科进修通过本科6门主干课程(与报考专业相关,现场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成绩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②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现场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报考及复试资格。

(二)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除外)的报考条件同(一)。

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一)中3各项的要求外,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见报考条件(一)中相关说明)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除符合(一)中4各项的要求外,必须是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必须选择为定向就业,否则报名无效。

我校2020年招收推免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的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10月25日前经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经同意后,参加我校复试后择优录取的推免生。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硕师计划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欢迎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将对推免生在奖助贷体系中予以优先考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管理领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不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专业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成功获得网报编号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3.注意事项:

(1)哈尔滨市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有哈市户籍的但是在外地高校就读的应届生除外)网报时必须直接选择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2314)。户口不在哈市且不在哈市工作的考生,请按户籍所在地就近选择报考点,以免影响报名是否成功。我校将在现场确认时严格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点选择条件,对于弄虚作假者,不予确认。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要求,所有选择哈师大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考生网上支付时请按照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到哈师大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缴

费。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7)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并在国家公布分数线后3天内及时与研招办联系照顾政策实施等相关事宜,逾期未进行联系的考生,视为放弃该权利。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招生专业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10)考生请牢记网上报名编号,并打印出网上报名信息表,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移动电话要认真填写,并保证在2020年9月1日前有效。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否则报名无效,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请按所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至11月9日,逾期不再补办。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将在松北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查看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和哈师大报考点网报公告。现场确认时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开高峰时段。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网上报名时所选择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及程序:

(1)往届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报系统中打印出的网上报名信息表,户口在哈市的往届生需出具户口本原件,户口不在哈市的往届生须出具哈市工作证明、工资流水、社保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报系统中打印出的网上报名信息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时须持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网报系统中打印出的网上报名信息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除上述相关材料外,另需提供《定向培养合同书》(见附件)。

(2)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对图像采集后打印出的报名信息表进行核对、签字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4)考生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准考证发放: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初试和复试都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才能参加。

考生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在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许参加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详细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研究生新生入学时,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考美术学院美术学(130400)专业、设计艺术学(1305L1)专业、美术(135107)专业、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考生以及报考传媒学院戏剧与影视学(130300)专业07—09方向、广播电视(135105)专业04—06和10-12方向的所有外地考生,必须选择能接待考试时间超3小时,考试科目代码为5XX的报考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上述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考生,科目四考试时间为12月23日上午。

(三)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12月21日下午科目二: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科目三: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科目四:业务课二

12月23日上午科目四为术科考试的科目(科目代码为5XX)。

部分专业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英语俄语、日语、数学数学数学三。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调剂

调剂工作将在国家制定并公布全国统考和联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具体生源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调剂办法。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体检

考生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当年录取工作规定,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含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按照国家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音乐、美术、艺术设计、广播电视、新闻与传播专业每生每年9000元外)为每生每年8000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学制3年,寒暑假授课),非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学制3年,周末授课),非全日制广播电视专业研究生每生每年9000元(学制3年,周末授课)。所有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还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其奖励标准为8000元到12000元。

十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应试科目。

(五)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语语种考生,除汉语国际教育、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为“英语一”外,其它均指定为“英语二”。

(六)未尽事宜请与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全部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网址:

音乐考研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

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

专业目录

具体专业要求可点击

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 学校地址

我校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我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20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三条 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学校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我校攻读硕士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研究生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

1.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028-8476100584760624

2.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28-84760693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设立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七条 学校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编制学校各专业招生人数,由研究生院提出建议方案,报学校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核通过,同时,在教育部指定的考生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名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为基本要求,附加个别专业对考生的特别要求,将在对外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说明、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上加以注明。

第十一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指定的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实际上线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我校的调剂办法、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办法等。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十六条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为:

2.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28-84760693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 学校地址

我校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我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20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三条 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学校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我校攻读硕士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研究生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

1.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028-8476100584760624

2.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28-84760693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设立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七条 学校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编制学校各专业招生人数,由研究生院提出建议方案,报学校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核通过,同时,在教育部指定的考生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名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为基本要求,附加个别专业对考生的特别要求,将在对外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说明、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上加以注明。

第十一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指定的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实际上线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我校的调剂办法、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办法等。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十六条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为:

2.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28-84760693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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