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诉讼代理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代理人享有的权利有:
依照有关规定有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有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申诉、控告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司法鉴定委托方法有哪些
司法鉴定委托方法有以下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委托诉讼代理人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 司法鉴定委托方法有哪些 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有哪些 法制 法律 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享有哪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