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护是指什么
司法保护是指国家司法机关,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活动。司法保护可划分为一般司法保护和特殊司法保护。一般司法保护适用于所有的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专门适用于司法机关办理的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有什么区别
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保护方式不同: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它归根到底是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司法保护是指国家执法机关和国家其他行政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一种特殊保护措施。
司法保护的例子:人民法院成立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庭,由少年预审组,少年法庭组成,专门负责少年犯罪的预审,起诉和审判。采取区别于成年人的侦察、起诉和审叛的方式,做到寓教于审,审教结合。
什么是司法活动
现代意义上的司法活动是指广义的司法活动。即:主持、操作、经营与法律有关的活动都属于司法活动。
过去狭义的司法活动仅仅只是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审判的活动。
广义的司法活动可以理解为参与和法律有关的活动都属于司法活动。
公安机关以前虽然是称为行政机关也有称执法机关,但实际上也有司法机关的属性在内。即:当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法行使侦查权时就是司法行为,公安机关在解决纠纷时的行为也是司法行为,是委任司法行为,不是行政行为。衡量一个行为是立法行为、行政行为还是司法行为,不是看这个行为是由谁行使的,而是看它是什么属性更为合理。公安机关警察对违法非常轻微的人进行“告诫”的行为是恢复性司法的司法行为。还有包括法医鉴定在内的司法鉴定属于司法活动,普法教育活动,以及律师在某些案件初期就可以介入以便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调解纠纷的活动都属于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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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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