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失信名单的条件是什么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
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以伪造证据、暴力等方法妨碍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一旦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会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行等,会影响自身,还会殃及到子女的就学问题,所以一定要按时还款。
什么人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具备执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将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法院在将被执行人纳入名单之前,应该确认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而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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