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效力是什么
定金是主合同成立的证据,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可以证实主合同的存在。定金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定金于合同履行后,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强制执行效力的效力是什么
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
根据《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的特殊功能,是法律强制性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这不仅有利于迅速解央债务人不展行债务的问题,及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促进经济的正常运行,而且可以避免因诉讼或仲裁带来的各种成本损失。
合同效力是什么
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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