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免除处罚的情节有:
根据《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从重给予处罚:
第一,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包括使用恶劣的违法手段、多次违法、影响很大等。
第二,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
第三,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第四,其他依法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的,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处罚的情况,如利用职权实施违法行为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可以免除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免除刑罚又称“免予刑事处分”。对犯罪分子作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罚处罚。免除处罚以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法定“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有:
(1)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3)预备犯;
(4)犯罪后自首的;
(5)个人贪污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犯罪后自首、立功或者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6)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1(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1(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1(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1(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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