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成立的法律后果
婚姻一旦成立就意味着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夫妻之间应尽的义务有:
第夫妻双方对子女具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
第夫妻双方都拥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第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之间具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而擅自处理,在法律上都是没有效力的。
第对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之间同样具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成立累犯的法律后果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成立累犯的法律后果是:1.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2.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3.累犯也不适用假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一)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二)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的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
(三)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四)父母子女关系。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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