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如何变租赁人
使用权房变更承租赁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过户申请书。
使用权房的受让方必须是本市户籍。出让方要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索取征求房屋隶属的房管所(物业公司)同意转让与否的征询意见单,征询内容包括所在的地块有没有因为即将动拆迁而冻结转让;有没有违章搭建;出让方有没有退路;有没有欠缴房租等事项。如都符合,由房管部门签署同意转让意见,再返回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转让。一般来说,受让方在对方没有看到出让方拿到房管部门对该房转让无异议的征询单前,不要轻易作出包括预付定金在内的购买决定。
使用权房更改租赁人流程是什么
使用权房的承租人只取得了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如果要变更承租人的话,就是要双方拿着具体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前往房管局进行申请备案更改就可以了,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流程,但是使用权方在变更承租人的时候还有很多条件,主要包括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符合去租条件,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改变所承租公共租房用途等,都是可以进行变更租赁人;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等。
租赁房与使用权房区别是什么
租赁房与使用权房的区别,一个是租赁房,一个是出售房,说明如下: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
|使用权房如何变租赁人
使用权房如何变租赁人 使用权房更改租赁人流程 租赁房与使用权房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