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权要求业主交装修押金吗
根据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同意或者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就可以收取,否则不能收。
装修押金设置的目的在于约束装修人依法装修,对于业主来说,如果你能够保证不违章装修,装修押金其实是没有作用的。
但在实际的日常管理中,由于装修人缺乏对法律法规的熟悉,总是认为自己的房屋自己有权随意处理,而不知对房屋的处理往往会牵涉到邻居的利益,从法律上来说物业公司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在实际问题处理中,押金往往用于恢复由于业主违章装修而造成对房屋本体破坏的部分或者用于对邻居损坏的恢复,并不是物业公司将这笔钱收入自己囊中。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有权扣留业主钥匙吗
法律有明文规定,业主必须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物业拒绝提供钥匙的做法也涉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欠妥的。
业主购买房屋,就与开发商之间形成了一种商品房买卖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即他们之间法律关系的体现。在这一法律关系中,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各有多种权利、义务,但是对于开发商而言,最根本的权利是收取业主的购房款,最根本的义务是向业主交付房屋。
业主已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向开发商支付全部购房款,开发商就应该履行向业主交付房屋的义务,否则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从另一个角度讲,商品房买卖关系与物业管理关系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不应该相互混淆。不管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如何,都是物业管理关系的内容,与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无关。如果开发商以业主完成物业管理关系中的义务作为交付商品房的条件,则是变相增加业主的合同义务与责任,是不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的。
无论开发商也好,物业服务企业也好,都不能因为业主没有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对物业管理费有意见而拒绝给业主办理入住手续、不给业主钥匙等,这种行为构成开发商对业主的违约,也是对业主权益的侵害。
业主有权利更换物业吗,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吗
《物权法》有明确规定,业主有权更换物业。
《物权法》第81条、82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物业有权要求业主交装修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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