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约的必要条件
合同要约的必要条件是: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合同邀约合同要约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应当作为首要的标准,只有在当事人的意思无法确定,才能以法律的规定作为补充的标准来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合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明确;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其中,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合同要约生效时间
《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合同要约的必要条件
合同要约生效时间 合同要约的必要条件 合同邀约合同要约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