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的政策有哪些
武汉公积金政策: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投机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以内。所购住房必须为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成套住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应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
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贷款申请条件的调整,是新政的第一个变化。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和此前北京市属公积金一样,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二套房最多贷60万:贷款额度方面,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武汉公积金租金提取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住商品住房的,由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在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核验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提取额度根据武汉地区租金水平每三年调整一次。
租住商品住房的、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类提取的,三种租房提取情形,在一年内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提取方式;武汉地区现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与个人缴存公积金余额等挂钩,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若准备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须慎重选择是否提取。
职工办理租房提取后,若购买了首套自住住房,可在租房提取满12个月后凭相关提取资料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
|武汉公积金的政策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 武汉公积金的政策有哪些 武汉公积金租金提取注意事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