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贷款新政策有哪些
以家庭为单位,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70%(评估价一般比市场价低。例如:一套房屋市场价格是200万,评估价180万,那可以贷180万的70%,就是126万,剩余的房款200万-126万=74万是作为首付的),利率打折(基准利率的85%);
政府将支持居民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对于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含公寓式住宅)的家庭,贷款的首付款比例30%,贷款利率下限将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对于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金融机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同时,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进一步加大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力度。
实行差异化扶持政策,优先支持核心地区、核心项目的建设,特别加大对货币化安置项目的支持力度。
鼓励商业银行优化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的支持作用,把地方政府规划的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纳入开发性金融支持范围。对公共租赁住房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25年。
另外,将支持资信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满足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大致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公积金贷款。贷款六个月(包括六个月)的年利率为4.35%,六个月到一年(包含一年)年利率为4.35%,一年到三年(包括三年)年利率为4.75%,三年到五年(包括五年)年利率为4.75%,五年以上年利率为4.9%;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包括五年)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年利率为3.25%。具体要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
成都购房新政策有哪些
为了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都购房的新政策有:
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两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政策、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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