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醉酒驾驶新规定是什么
醉酒驾驶的新规定就是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如果醉酒驾驶以后,同时构成了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也对醉酒驾驶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处罚新规定
刑事行政处罚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关于醉酒驾驶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醉酒驾驶的规定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醉酒驾驶新规定是什么
关于醉酒驾驶新规定 关于醉酒驾驶的规定 法律 酒驾 醉酒驾驶处罚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