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历史自觉性
历史自觉性:既包含对历史运行规律的深刻领悟,更包含对社会发展前景的主动营造。自觉性可分为个体自觉性和社会自觉性。所谓个体自觉性,就是社会活动中的“个人意图和目的”。所谓社会自觉性,则是“个人意图和目的”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表现,是许多单个人的自觉活动的结果。个体自觉性在社会生产中是普遍存在的,但它又不是在任何时候都能表现为社会的自觉性。在阶级社会中,人们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期望的目的而创造自己的历史,却不管这种历史的结局如何。尽管其中某些个人的意图和目的同社会发展的规律偶然地相一致,但在总体上却由于个体和社会相分离,偶然和必然相对立,因而不仅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力量来支配历史,反而始终受到历史内部的客观规律的支配。
什么是历史文化遗产
历史文化遗产是指具有一定历史意义,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存在历史价值的文物,其主要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是指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绘画、遗物、铭文等文物;在景观,建筑样式结合等方面具有突出价值的建筑或建筑群体;从历史、美学和人种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工物品或人与自然共同创造的物品和工程,如故宫、秦始皇兵马俑等。
例如:
明清皇宫(北京故宫、沈阳故宫)。
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历史文化遗产。
颐和园(北京)。
1998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历史文化遗产。
长城(北京)。
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历史文化遗产。
天坛(北京)。
1998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历史文化遗产。
承德避暑山庄(河北承德,包括周围寺庙)。
1994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历史文化遗产。
|什么是历史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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