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寺庙

债权人代位权抗辩事由具体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抗辩事由具体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抗辩事由包含以下:

债权人代位权抗辩事由具体有哪些|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

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要符合下列条件: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代位权抗辩事由具体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抗辩事由具体有哪些|
  • 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能否主张债务|
  • 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能否主张债务| | 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能否主张债务| ...

    债权人代位权抗辩事由具体有哪些|
  • 代位权是形成权吗|
  • 代位权是形成权吗| | 代位权是形成权吗| ...

    债权人代位权抗辩事由具体有哪些|
  • 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 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 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