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
居住证办理条件:来居住地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
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在居住地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注意: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持相关证件证明和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书面委托书),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户籍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或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条件
居住证办理条件是: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上海居住证怎么办理
上海居住证办理:用人单位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场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受理机构应当自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信息、材料移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收到申请信息、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核定通过,申请人可自主在线打印《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通知书》,并凭通知书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领证。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
上海居住证办理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 上海居住证怎么办理 居住证办理条件 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