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缢而亡,有书为证 自缢是什么意思
一直以来,我总觉得黛玉是自缢而亡的。因为在文章中,早有铺垫,其中有两处就直接说明了黛玉是自缢而亡。第一处,在“游幻境指谜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中就说明了黛玉之死。我们都知道,宝玉是在秦可卿房间休息的时候,被警幻仙子带入了红楼。文中已说明,警幻仙子本意是去贾府带黛玉的生魂来离恨天与各位姐妹团聚,不
一直以来,我总觉得黛玉是自缢而亡的。因为在文章中,早有铺垫,其中有两处就直接说明了黛玉是自缢而亡。
第一处,在“游幻境指谜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中就说明了黛玉之死。
我们都知道,宝玉是在秦可卿房间休息的时候,被警幻仙子带入了红楼。文中已说明,警幻仙子本意是去贾府带黛玉的生魂来离恨天与各位姐妹团聚,不过在去贾府的路上,却被宁国公和荣国公拦在半途,希望警幻仙子能够去指点一下宝玉,为了贾府的荣耀,让他去考取功名,使得贾府能够长久兴而不衰下去。
所以,宝玉来这红楼中,并不是机缘巧合。他来到红楼后,在警幻仙子的带领下,被指点去看金陵十二钗中各女子的命运,希望能迷途知返,考取功名。而在这其中的正册中,就有黛玉的判词。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在这句判词中,我们都知道“堪怜咏絮才”和“玉带林中挂”指的就是黛玉最终的命运。
从这两句诗中,我们可以看出“咏絮才”和“玉带”指的都是黛玉,意思是非常可怜黛玉,最后竟是在林中的两棵枯木之间自缢而亡。这个林子,以我之见,应该就是大观园中的树林。
第二处,《红楼梦》曲中有一段名为【终生误】,说明了黛玉是自缢而亡。
在这段【终生误】中曹先生写道,“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我们知道,贾宝玉的本体是一块女娲补天留在青埂峰下的石头,经年累月之后,在机缘巧合之下,他被癞头和尚和跛足道人化为一块玉石带入了红尘。
而黛玉是离恨天灌愁海旁的一株绛珠仙草,经过神瑛使者的浇灌,她最终化为一个女仙。只因为知道神瑛使者要下凡,她便也跟着下去了,说是要报恩,还泪给他。
在这句曲子中,我们可以看出,贾宝玉心中只有黛玉。一句“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可以看出,世外仙姝黛玉是独自在林中自缢而亡,等宝玉知道后,林妹妹已经魂归离恨天了。
于是,在封建大家族的压迫下,宝玉最后还是娶了薛宝钗。然而,他每天对着山中高士薛宝钗,心中却是一片空净与冰冷。因为他始终忘不了黛玉,却也只能感叹人间人,人间事总是美中不足的,他到今天才相信,纵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看到黛玉的结局,也许,我们每个人都会替她惋惜,如果没有贾母、王夫人和王熙凤这些人的从中阻挠,也许,他们会很好的在一起,就像李清照跟赵明诚一样,泼茶赌书,多好!
希望这世上真的有三生三世,希望下一世,你们可以遇到彼此,然后快快乐乐地生活。
古代人为何都喜欢“自缢”这种方式? 自缢是什么意思
自缢是什么意思 古代人为何都喜欢“自缢”这种方式?
自杀方式是一个人结束生命时借用的手段,古代自杀者采用了多种自杀方式。大致有自缢、伏剑、自刎、自刺、自触、投河、自焚、祈死、饮药、烹死等。本文以春秋时代的古人为例,介绍一下他们为什么喜欢“自缢”这种自杀方式。
统计春秋时期自杀者采用的 10 种自杀方式中,采用自缢方式自杀者,远远超出其他自杀方式。那么“自缢”到底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呢?
一自缢不属肉刑
“缢”是致死的方式之一,但是与“肉刑”这样的处死方式有本质的不同。春秋时期有“刑不上大夫”的规定,所谓的“刑”是指“肉刑”,也就是“肉刑”不施与大夫。
于是,自缢这种肉刑之外的致死方式就成为春秋时期贵族的首选。那何谓肉刑?这是一种对于有罪之人割裂肌肤、切断肢体的刑罚,“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尚书舜典》:“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郑玄注:“五刑:墨、劓、剕、宮、大辟。正刑五,加之流宥、鞭、朴、赎刑,此之谓九刑。”
春秋时期继承了西周刑罚的制度,五刑同样构成了春秋时期刑罚的主体。五刑中,墨、劓、剕、宮四者都是残害身体的肉刑,而大辟则是死刑。墨刑,又名黥刑,是一种在犯人脸上刻字的刑罚,这是五刑之中最轻的一种。劓刑,即割掉犯人的鼻子。剕刑,又称膑刑或刖刑,就是砍掉犯人的手足。宫刑即腐刑。《周礼司刑》载:“宫罪五百。”郑玄注:“宫者,大夫则割其势,女子闭于宫中。”大辟,即死刑,这是五刑中最严重的刑罚,剥夺犯人的生命。
春秋时期,被施以肉刑之人是会受社会歧视的,“爵人于朝,与士共之;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士。遇之塗,弗与言也。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示弗故生也”。
当时包括士在内的贵族阶层与君主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贵族的荣誉也代表着君主的荣誉,所以才有“公族无宫刑,不翦其类也”之说。贵族不受肉刑,是为其保留了最后尊严与荣誉,所以“自缢”这种不属于肉刑的自杀方式也更受到贵族的认可。
二自缢可保全尸
春秋时期,孝观念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要求爱惜自己的身体,正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一个人从四体至毛发肌肤全部受之于父母,为人子者需要常常谨慎,害怕对于身体有所损伤,有违孝道,即“父母全而生之,己当全而归之,故不敢毁伤”。
所以曾有这样的事发生:乐正子春曾有一次把脚伤了,数月不出其屋并且面带忧色,他的弟子问其原因,乐正子春回答:“吾闻诸曾子,曾子闻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今予忘孝之道,予是以有忧色也。”
春秋时人为了遵守孝道而对于身体的保护是十分重视的,即便是在自杀时也会更加倾向于在身体不受损伤的情况下结束生命。所以,自缢作为一种能够免受酷刑、保留全尸的自杀方式成为了春秋时人自杀时的首选。
三自缢不需流血
春秋时人认为血即生命,是灵魂的寄托。《韩非子说林上》:“夫死者,始死而血,已血而衂,已衂而灰,已灰而土。及其土也,无可为其矣。”
生命的结束开始于血的流失,古人因为对于生命的重视,自然的对于血也产生了崇拜之情,在春秋时期,血崇拜的两个最重要的表现便是血祭与血盟。
血盟,是血崇拜的另一种表现。血盟之事在春秋时期十分的常见,在此仅举一例,《左传定公四年》记载,楚国大败于吴国,楚昭王逃亡到随国,吴军追击到随国,要求随国交出楚昭王,随人拒绝,楚昭王于是割破子期心口取血而与随国人盟誓。“王割子期之心,以与随人盟。”
笔者认为春秋时人用自缢的方式自杀,与血崇拜的观念有着紧密的联系。
第一,血液当中寄托着生命与灵魂,即便自杀者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是因为灵魂观念的存在,他们也不希望灵魂随着血的流失而逝去。
第二,春秋时人考虑的便是血的禁忌,“祭服敝则焚之,祭器敝则埋之,龟筴敝则埋之,牲死则埋之”,对其血液掩埋的目的,郑玄注:“此皆不欲人亵之也。”
自缢者可能同样不想让人玷污了自己的血液,所以才采用这种不流血的自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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