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是什么
仓储合同和普通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一样,需要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书面形式签订。仓储合同中要求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标的,保管费。同时不能有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签订即可成立,无需交付保管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三百八十二条,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为:
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范;
公平自愿,不存在欺诈、威胁等行为。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
合同变更的条件有:
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的变更须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
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
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变更是当事人在的过程中协商一致对合同条款进行的修正。合同变更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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