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代买为买卖效力怎么认定
房屋代买为买卖的效力认定需要确定房屋买卖合同双方是否自愿、公平签定,且形式和主体和内容合法与否、意思表示真实与否。即使房屋未办理房地产过户登记,合同依然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后,合同视为成立后就发生法律效力。签约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客体不合格房屋租赁应认定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转让抵押房屋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转让抵押房屋合同效力认定:
如果买受人认为出卖人未告知存在抵押,有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的,买受人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依据合同自由和诚信原则,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依据《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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