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独立核算与总公司往来怎么做账
总公司和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的,双方独自核算即可。 独立核算单位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单位;
(2)、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3)、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自行计算盈亏。
资金往来时:
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 。
分公司收到资金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计提工资、社保费用: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工薪酬。
支付社保:
借:应付工薪酬/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支付工资:
借:应付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怎么做账
需要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业务才知道如何做账的。
比如向总公司借款: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
再比如取得收入,
借:应收账款 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里的非独立核算是指的企业所得税根据总公司分配结果申报,而不是自行根据利润总额申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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