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制原始凭证
填制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是会计核算最基础的原始资料。要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必须从保证原始凭证的质量做起,正确填制原始凭证。具体地说,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记录要真实。凭证上对经济业务的记录,必须同实际情况相符,对实物的数量和质量要经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检查验收,有关金额的数字计算要经有关人员核对,不得弄虚作假、少报多领和违反财经纪律。
2.格式统一。企业单位要采用全国或地区、部门、行业统一规定的标准格式凭证,以便提高工作效率,也为实现会计电算化创造条件。企业单位采用专用凭证时,也要做到本单位内部统一格式,防止相同经济业务使用不同凭证,以致造成核算混乱而影响工作。
3.填写齐全。凭证中的基本要素(基本内容)包括凭证的名称、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经济业务的内容、金额(或数量、金额)、填制单位和填制人员及有关人员的公章和签名(盖章)、凭证的附件和凭证的编号等,都要填写齐全,不得少填。凭证的要素(内容)填写齐全和手续完备,才是有效的凭证。
4.书写清楚。凭证上的文字和数字,要用蓝色或黑色笔书写,字迹必须清晰、工整,不得潦草,做到正确、清楚、一目了然,避免模糊不清,造成差错。如有书写错误,应按照规定方法更正或作废,任何凭证不得污染、抹擦、刀刮、挖补、粘贴、用化学方法消字和用涂改液消除等。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5.数码标准。会计人员填写原始凭证的数码必须标准。阿拉伯数字应逐个写清,不得连笔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写人民币符号“¥”或“HK$(港元)”、“US$”(美元)。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写人民币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元”字。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或符号“一”;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一”代替。
6.符合规范。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制度和法律的经济业务,才能填制凭证,并作为会计处理的依据。对于不符合方针、政策、制度和法律的经济业务,不得填制凭证,并要查明原因,提请有关方面处理。
7.填制及时。根据业务的发生或执行,应按规定时间填制凭证,以便及时、正确地反映经济业务情况,避免事后回忆填制,造成差误。
会计记账凭证如何填制
需要根据业务发生情况的原始凭证分析编制相应的记账凭证。
比如销售货物,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比如购进材料款项没有支付,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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