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假币抵债是否构成购买假币罪
收受假币抵债构成购买假币罪。购买假币罪是指将他人持有的伪造的货币予以收购,数额较大的行为。以假币抵充货款无异于买卖假币。买和卖并非只有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还包括经济权益的交换等,关键在于一方转让自己的权益即“买”,另一方支付假币即“卖”。因此,收受假币抵债构成购买假币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购买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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