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寺庙

实物证据在案件移交时应怎样去处理|

实物证据在案件移交时应怎样去处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实物证据在案件移交时应怎样去处理|

实物证据在案件移交时应如何处理

实物证据在案件移交时实物证据中的物证、书证等,原则上这些实物应当随案移送,但有些实物由于其性质、体积、重量等原因不宜移送的,应当查点清楚,开列清单,并将其清单或者照片以及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实物证据在案件移交时应怎样去处理

   

实物证据在案件移交时应怎样去处理|
  • 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 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 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

    实物证据在案件移交时应怎样去处理|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 ...

    实物证据在案件移交时应怎样去处理|
  • 电脑注销后有什么后果|
  • 电脑注销后有什么后果| | 电脑注销后有什么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