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相对独立性。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补充性。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即责任财产的补充和效力的补充。
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
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
依据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设定担保。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有关担保合同的特征和分类
担保合同有下列特征:
具有从属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具有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
具有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担保合同的分类包括: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人保、物保、金钱保;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原担保与反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担保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 担保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有关担保合同的特征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