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抵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通常为贷款期限。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属关系。
抵押担保的范围通常指贷款本金、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抵押期限。
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出租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房屋出租合同内容包括下列几项: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租赁用途。
租金以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租赁期限。
房屋修缮责任。
违约责任。
关于是否允许转租的约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3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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