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筹备金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福建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条例》:企业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应按月向上级工会缴纳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和0.5%的补偿金。
工会筹备金:具备设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开业和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建立工会,未建立工会的,上级工会可以督促并派员帮助和指导筹建工会组织,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由有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
工会筹备金的计算有两种方案:如果公司未成立工会,只需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上缴工会经费。如果成立了工会,按规定比例提取工会经费,上缴一部分,剩下的留给公司工会使用一部分。
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印花税计税依据,
印花税计税依据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规定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第二种: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税总额作为计税依据。
第三种:不记载金额的权利许可证照:营业执照、专利证、房屋产权证等,以及企业的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等辅助性账簿,按凭证或账簿的件数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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