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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艺考 中央民族大学年音乐学院 音乐全国班 本科招生简章|

音乐艺考 中央民族大学年音乐学院 音乐全国班 本科招生简章

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音乐学院招生简章(音乐全国班)

音乐艺考 中央民族大学年音乐学院 音乐全国班 本科招生简章|

音乐表演专业(含“民族英才班”声乐、器乐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技能,并具备民族乐器、歌曲的演奏、演唱能力与技巧,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音乐表演专业(少数民族乐器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少数民族乐器演奏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在本专业领域从事少数民族特色乐器的研究与教学,传承、发展和弘扬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专业人才。本专业以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为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少数民族音乐创作和少数民族音乐理论研究、教学、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较成熟的演奏演唱技能,并具备多层知识结构、多元文化素养的综合型高级音乐学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以及广播、出版等行业从事与音乐相关的研究、教学、编辑、管理、传播等方面的工作。

本专业最终录取时,各省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0%(少数民族考生除外)。

音乐学(音乐教育民族班)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高级音乐教育人才,毕业生可在中小学进行音乐教学工作,也可在音乐教育行业进行教育管理工作。

注:以上各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

表演类专业:10000元/年;

作曲及音乐学各专业方向:8000元/年。

音乐学院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2020年,音乐学院将面向全国招生170人,详情如下:

注:★2020年音乐表演各专业(含民族英才班)根据校考成绩制定分省计划及文考名单;兼报民族英才班的各专业考生在兼报专业与民族英才班均进入文考名单招生计划1:1范围的情况下只发放民族英才班的文考证。上述具体原则详见我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音乐学(音乐教育民族班)招生计划不分声乐器乐,考生须参加声乐、器乐、综合才艺(复试阶段)考试并综合评分,详见专业考试内容及评分细则。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五官端正的适龄考生。

2.音乐素质好,乐感好,音乐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达到中专毕业水平。声乐方向要求考生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嗓音本质好,掌握一定的演唱技能;管乐方向要求考生牙齿平整,手指、舌头灵活,腹肌反应良好;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音乐理论及创作基础。

3.中专或高中毕业;

4.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未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注:民族英才班报考条件详见音乐表演(民族英才班)《招生简章》。

各考点报考程序及时间地点安排

(一)、各考点报考时间地点

注:1.具体报名方法见如下“报考程序”;

2.上表时间地点变动将在民大官网逐步更新,请考生务必保持关注。

(二)、初复试报名、交费程序

2020年音乐学院上述各考点均在“中央民族大学特殊类型招生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交纳初/复试费、打印准考证、查询复试名单、文考名单……,不再进行初、复试现场报名及确认。

电脑网页报名入口: 

报名截止时间:考生须在上表公布的各考点报名交费时间内完成报名表提交并交费,过时不候。

(报名期间,招生管理系统的开放时间为早8点至晚8点,考生先提交报名信息,我办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交费。因报名资料不清晰,不完整等原因未审核通过者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提交材料:真实且清晰的个人照片及身份证、省联考合格证照片(未出省联考成绩的可以先用省联考准考证,港澳台考生提交“来往通行证”)。对填写信息不真实、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查实后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并报省级招办查究。

报名考试费用:报名及初试100元/人;复试160元/人(含二试、三试)。报名及交费前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妥善安排报考专业和行程,一旦交费成功,费用不退,亦不能更换报考专业。

打印准考证:完成交费的考生,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其显示的考试时间和考场提前一小时到校备考。

关于各考点复试查询及交费(非民族英才班):

各点初试结束次日(北京考点为2月26日晚)复试名单公布后,进入复试的所有考生即可在我校招生管理系统中交纳复试费160元/人,复试交费截止时间为2月27日上午11点,逾期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完成交费的考生可在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复试各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并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提前一小时到校备考。

特别提示:复试阶段的练耳听写考试将于2月27日下午2:00开始。

京外考点注意事项:

1.京外考点(非民族英才班)仅接受考点省份及其周边毗邻省份考生报考,其余省份考生可参加北京本校考点考试。违反此规定者,参试成绩无效。如京外考点所在省份对考生考点选择及专业报考有限定,请参照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音乐学理论)专业方向不在京外考点举行初试。

3.乌鲁木齐考点考生注意:

★报考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专业方向中如下器种:马头琴、低音马头琴、冬不拉、热瓦甫、弹拨尔、艾捷克、手鼓的考生,初试、复试(二试和三试)均在乌鲁木齐考点完成,合格者直接取得文考资格,文考名单将于3月中旬与本校考点所有文考名单一同公布。

★乌鲁木齐考点其余专业方向及器种均只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按上表安排进京复试。

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分为专业初试、复试(含二试专业主课、三试视唱练耳)。一试结束后,二试、三试同时进行。各专业各试具体内容附后。

(二)、考生可自带钢伴。

(三)、考生应根据初、复试公布的个人各科目考试时间提前一小时到校候考。逾期不到者不再补考。

(四)、凡要求二试演唱/演奏不同曲目的专业(详见专业考试内容),考生报名时均须填写一试曲目。

(五)、考生考试不得临时更换考试器种,更换者成绩无效。

专业考试内容

(一)一试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

1.演奏音阶一组(包括大小调、连音、吐音、琶音)。

2.练习曲一首。

3.大中型协奏曲中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巴洛克时期、古典、浪漫及现代乐曲中选择);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

1.小提琴: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三个八度单音及琶音,八度);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克莱采尔以上;巴赫无伴奏一个乐章(慢板)。

2.中提琴: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琶音(八双音);练习曲一首;l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3.大提琴(含民乐大提、少器大提):音阶一组;包括单音、琶音;练习曲一首(170首第三册以上水平);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4.低音提琴(含民乐低音提琴):音阶一组包括单、琶音;练习曲一首。

5.竖琴:自选一个调的音阶、琶音。一首练习曲或乐曲。

6.西洋打击乐:马林巴:音阶一组包括琶音;练习曲一首;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7.民族打击乐:小军鼓练习曲一首;中国大鼓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演奏技术性肖邦练习曲一首。

2.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音乐表演(民乐拉弦吹奏)

二胡、笛子、唢呐等:演奏大型、中型乐曲各一首。

笙:传统笙曲目一首;键笙曲目一首。

(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民乐弹拨)

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中型乐曲各一首。

(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

演奏练习曲一首,中小型乐曲一首。(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声乐)

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创作歌曲或中外艺术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音乐学方向

音乐技能考察,演奏两首乐曲,具体要求如下:

1.钢琴:一首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含740);一首大型乐曲

2.其他乐器:一首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

音乐教育方向

1.演唱一首歌曲(本民族歌曲、创作歌曲或中外艺术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2.演奏一首器乐曲(器种不限)。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根据指定动机写作不同情绪的单旋律,每一条旋律不少于16小节,限两小时内完成。

2.基本乐理:考试内容包括基本乐理涵盖的全部内容。

乐理考试主要参考书目:

李重光:《基本乐理简明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

童忠良:《基本乐理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

(二)二试

音乐表演类所有专业方向及音乐教育方向二试均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

演奏大中型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或演奏技巧性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

1.小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2.中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3.大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4.低音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5.竖琴:一首中型或大型乐曲(乐曲不同于初试曲目)。

音乐表演(打击乐演奏)

1.西洋打击乐:马林巴:任选乐曲一首;小军鼓:毕业序曲或其它乐曲一首。

2.民族打击乐:马林巴乐曲一首;定音排鼓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乐曲一首。

2.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

音乐表演(民乐拉弦吹奏)

1.二胡、笛子、唢呐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2.笙:传统笙曲目一首;键笙曲目一首。

(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民乐弹拨)

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

演奏练习曲或民歌一首,大型乐曲一首。(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如加试第二乐器(主考乐器外的其他少数民族乐器)演奏并达到中级水平的考生,加计第二乐器分。

音乐表演(声乐)

1.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不含通俗歌曲)。

2.两首歌曲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音乐学方向

关于考生音乐学基础知识、理论素质、分析能力以及写作能力的综合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音乐评论创作。

2.面试:考查考生音乐学基础知识以及相关内容掌握。重点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思辨能力和组织能力。

音乐教育方向

1.演唱一首歌曲(不得重复初试曲目,不含通俗歌曲);

2.演奏一首器乐曲(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3.加试综合才艺展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作曲:根据指定主题,创作一首单主题(即展开性中部)的单三部曲式钢琴曲,限四小时内完成。

2.和声:范围为《斯波索宾和声学教程》一级关系转调,限三小时内完成。其中包括:为高音配和声、为低音配和声各一道。

3.钢琴:演奏程度在车尔尼299以上的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可加试其他乐器。

4.面试:对考生进行音乐及相关问题的提问,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唱一首民歌或戏曲唱段(曲目自选)。

(三)三 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所有通过一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练耳考试。

练耳部分(笔试)

声乐、民乐、管弦、打击乐、音乐学(不含音乐教育民族班)

听写部分 (无升降号调内)

1).音组

2).音程

3).三和弦

4).节奏填空

5).旋律填空

作曲、音乐表演(钢琴)

1).音阶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

2).音程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

3).三和弦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

4).节奏听写(包含所有基本节奏)

5).旋律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

视唱部分

声乐、民乐、管弦、打击乐、音乐学(不含音乐教育民族班)

1).视谱即唱:无升降号调内视唱。

2).视谱精唱:在指定参考书曲目范围内,抽选一条旋律视唱。

3).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

(1)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为无升降号调部分。

(2)《法国视唱》(1A 、1B),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为无升降号调部分。

少数民族乐器、音乐教育民族班(模唱)

音组模唱

节奏模仿

旋律短句模仿

作曲、音乐表演(钢琴)

1).视谱即唱:一升降号调内五线谱视唱,唱名法不限。

2).视谱精唱:在指定参考书曲目范围内,抽选一条旋律视唱。

3).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

(1)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为一个升降号调部分。

(2)《法国视唱》(1A 、1B),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为一个升降号调部分。

各专业评分细则

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

专业校考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

音乐学方向

专业校考成绩=技能(一试成绩)20%+面试40%+笔试(音乐评论写作)40%

音乐教育方向

专业校考成绩=专业二试成绩(演唱40%+演奏40%+综合才艺成绩2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专业校考成绩=钢琴5%+作曲(钢琴曲写作)70%+和声10%+面试10%+乐理5%

文考证发放及录取原则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专业(含音乐教育民族班)不做分省招生计划,根据校考成绩全国排名,以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名单(以下简称“文考名单”)。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分男女)、器乐各方向(分器种)根据校考成绩全国排名,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分省计划,并与文考名单同时公布。在已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相同方向、器种、科类(如所在省份分文理)的考生按照校考成绩排队,在不超过该省相同方向、器种、科类计划数的2倍之内可顺延进入文考名单。

3.兼报音乐表演(民族英才班)和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且校考成绩全国排名均进入相同方向(或器种)招生计划1:1范围的考生,以民族英才班的报考信息为准制定分省计划,其余兼报专业不再分配分省计划且不再进入文考名单。

4.考生的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必须达到合格要求。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方向考生的视唱练耳成绩仅作参考,但五音不全者,不予录取。

5.我校将于2020年3月中旬在本科招生网(

录取原则:2020年艺术类文化线划定及录取原则以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布)为准,请考生保持关注。

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信息由我校统一报送各省级招办,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请勿填报未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由各省级招办编制,请考生以本省招办发布的志愿填报资料为准。

联系方式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电话:(010)68932902,68933922(传真)

网址:zb.muc.edu.cn

E-mail:muc3922@126.com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电话:(010)68933016

网址:yy.muc.edu.cn

音乐艺考 郑州大学年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2020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人数及省份

录取规则

(一)河南

1. 音乐学专业

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 ×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 ×50%。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 音乐表演专业

招收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器乐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100分,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南省相应科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舞蹈学专业(艺术舞蹈)

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45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舞蹈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舞蹈学专业(国标舞)

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舞蹈类专业国际标准舞统考成绩,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50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舞蹈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 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招收主项为声乐、西洋乐器的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器乐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100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省外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学(艺术舞蹈)

1. 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如果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止一个,则执行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还须取得所在省省级相应音乐或舞蹈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3.音乐学专业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省级音乐专业统考专业课成绩各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 ×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 ×50%。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舞蹈学(艺术舞蹈)专业按所在省省级舞蹈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组织机构及监督

(一)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招录过程安全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音乐、舞蹈类招生合格考生名单。

(二)我校设立特殊类招生考试仲裁小组,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入校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81266

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如收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0371-67781182

咨询电话:0371-67767105

郑州大学招生网: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

邮编:450001

音乐艺考 苏州大学年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2020年本科音乐类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招生专业、计划及范围

1.采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专业——音乐学(师范)

2.采用校考成绩录取专业——音乐表演专业

注:1.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以上两个专业学制四年,层次本科,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

3.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学生预交学费6800元/生•年。

报考条件

1.招生省份范围内且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考生须认同本简章内容并遵守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2.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涉及的生源地省级统考,考生需要参加且成绩合格。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4.新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时间及地点

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报名

1.广东考生必须在广州考点考试,且广州考点不允许外省考生报考,其余招生省份考生只可选择苏州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广州、苏州考点网上报名

(1)参加广州考点考试的考生需在2020年2月1日—2月19日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

(2)参加苏州考点考试的考生需2月10日—2月23日18时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3.考试费用:200元/生。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

1.乐器类型:钢琴

2.乐器类型:小提琴

3.乐器类型:中提琴

4.乐器类型:大提琴

5.乐器类型:低音提琴

6.乐器类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

7.乐器类型:竖琴

8.乐器类型:打击乐

注:广州考点打击乐器可自带或向考点租借;苏州考点打击乐器由音乐学院提供,考试时请准备好自己的木槌、鼓棒及一份面试乐谱。

音乐基础知识(视唱、练耳、音乐理论)考试内容及要求

注:1.视唱、练耳及音乐理论考试大纲请参考附件1。

2.有伴奏要求的曲目考试演奏时必须携带伴奏,伴奏人员考生自带,考试现场不提供。

录取原则

1.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020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考生报考我校专业涉及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统考需成绩合格。

3.录取依据:

(1)音乐学(师范)专业:

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省级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校考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查询

1.校考合格名单按照专业校考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合格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本专业计划数的4倍。

2.考生可于4月5日起,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中心或“苏大本科招生”微信订阅号查询专业成绩,专业合格考生网上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发放纸质合格证。

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67507943,邮箱:zsb@suda.edu.cn,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 0512-6750794675079467507942(传真)

音乐学院0512-65882363

网址: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苏州大学音乐学院

官方微信:“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其他说明

1.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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