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有:
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
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房产抵押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步骤主要有: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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