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章盖错可以从盖吗
发票章盖错不可以从盖,必须作废发票重开,然后再加盖正确的印章。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不可以补盖。如符合作废条件可以直接作废。如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收据可以盖发票章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发票专用章是指没有(或者不便使用)财务印章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刻制的,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发票专用章式样和使用办法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因此,企业开具收据不得使用发票专用章。
发票章不清楚可以重新盖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如果没盖清楚,不可以重盖,建议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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