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合同法》规定,可以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不履行定金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房人或发展商不履行定金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综合来说,订金可以退,而定金则不可退。定金支付后,支付首期款的期限,以定金协议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购房客户在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情况下交纳了“定金”,那么向开发商要求无条件退还也是有法律依据的。相反如果开发商出售的房子符合相关出售条件,如不愿购房,则“定金”将不能退款。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词,前者是法律术语,后者则不是。
在生活中两个词的使用率频繁,但还是有很多人不能正确区分。
其中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代替物。它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定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也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总的来说,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
|房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 定金合同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房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