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官司的流程有哪些
探视权起诉的诉讼流程为: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向法院提交材证据材料;
立案庭受理之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收到后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其他诉讼费用;
法院排期开庭审理;
法院出具判决书。
离婚官司判决后流程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由此可见,离婚判决生效后,就进入执行阶段,如果判决中涉及财产部分,而履行义务人在法定期间拒绝履行的,权利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探视权是什么探视权方式有哪些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孩子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时间进行双方协商。如果谈判破裂,或者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最终判决,而最终判决的时间,即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但此处的执行不能对孩子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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