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改定指示交付和要件是什么
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要件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
《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什么是占有改定
占有改定包括当事人之间转移所有权的合意和使买受人取得间接占有的合意。
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方式之一,实际上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但是现实占有不转移,只是占有人的占有名义发生了变更,是一种变通的交付方法。占有改定中用来替代交付的法律关系,一般是合同,但也可以是其他法律关系。
占有改定有以下要件: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让与人已经对物进行了直接占有或者间接占有,否则不能发生占有改写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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