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条约的主要内容
南极条约的主要内容是南极洲的开发仅用于和平目的,禁止在南极地区进行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活动及核爆炸和处理放射物;条约旨在促进在南极洲地区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促进科学考察中的国际合作,促进国际在科学方面的合作;冻结领土所有权的主张。
南极条约是1959年由当时各国建立的,在条约中规定南纬60度以南的地区都属于南极洲,包括冰架,条约用于约束各国在南极洲上的活动,对南极洲的科研活动有重要意义,保持了南极洲的稳定,承认南极洲不应该成为发生国际纷争的场所,这一条约是符合全体人类的利益的,且中国也在1983年加入该条约。
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
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割地。割香港岛给英国,英军撤出南京、定海等处江面和岛屿。
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贸易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与英国商定;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开始丧失。
以口头协议决定中英民间“诉讼之事”,“英商归英国自理”;中国的司法主权开始受到侵害。
中英两国各自释放对方军民。
辛丑条约主要内容是什么
赔款。清政府赔款各国(共11国)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约9.82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北京至山海关沿铁路重要地区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其中这一条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沦为了帝国主义的工具。
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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