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的禁毒模式有哪些
自愿戒毒。即在卫生医疗部门内开设戒毒医疗机构,吸毒人员可以自愿在里面接受为期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与康复。
强制隔离戒毒。是为了保证戒毒效果,依法将戒毒人员隔离在一个专门的治疗场所内,在与毒品隔绝的环境下进行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家庭戒毒:该种戒毒是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在医疗部门指导下进行的,由家庭监护起吸毒行为的成员在家进行戒毒的一种模式。
社区戒毒。有别于过去封闭式环境的戒毒治疗方式,是由公安机关决定将吸毒成瘾人员放在其生活的社区,由有关基层组织和机构进行戒毒管理的一种戒毒模式。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社区康复。公安机关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社区基层组织和家庭的关怀和帮助下对其实施生理脱瘾、心理矫治、劳动康复、职业培训等一系列康复措施。社区康复的期限不超过三年。
劳教戒毒: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戒毒的决定》规定:“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方针是
《禁毒法》第四条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一部法律。旨在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该法于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以第七十九号令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禁毒模式有几种
3种。
自愿戒毒。为鼓励吸毒人员与毒品决裂,我国建立了自愿戒毒模式,即在卫生医疗部门内开设戒毒医疗机构,吸毒人员可以自愿在戒毒医疗机构接受为期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与康复。
强制戒毒。强制戒毒所是参吸毒者实施强制戒毒的场所。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其工作的方式是:对吸毒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并通过适度的劳动,帮助他们戒除毒瘾。对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的(包括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其他不适宜强制戒毒所戒毒的),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和其家属发出戒毒通知书,并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监督、管理下,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
劳教戒毒。戒毒劳教所由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接收的是经强制戒毒之后又复吸而被批准劳动教养的吸毒者。劳动教养期限为6个月至3年。劳教戒毒所对劳教戒毒人员依法实施严格的封闭式管理,进行文化和技术教育,组织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强制矫正与思想感化相辅相成。
|禁毒法的禁毒模式有哪些
禁毒模式有几种 禁毒法的禁毒模式有哪些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方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