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算是二婚吗
现在离婚不离家也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但根据《婚姻法》第8条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从上述法条可知,我国婚姻实行登记制度,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婚姻登记,并取得结婚证的,才是合法的夫妻。对于离婚不离家,并未办理复婚登记的,不能算夫妻,只是同居关系。
离婚不离家受法律保护吗,离婚不离家合法吗
离婚后不离家的情形会形成同居关系,而同居关系产生的一些法律问题受不受法律保护,要依据具的情况而定,可适用同居关系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高育良为什么要离婚不离家?
高育良在人民的名义中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反派人物,身居高位却以权谋私,自己的家庭生活也只是自己为官的一件摆设。钱财没能吞掉高育良却被美色所禁锢,看似简单的人物,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是有很多人的影子,人总是被欲望所牵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高育良为什么离婚不离家吧。
高育良为什么要离婚不离家?
高育良和吴老师的婚姻不过是各取所需,做给外人看的。渔家女高小凤用外在美色和内在包装设计拿下了他,他用下作的手段逼发妻离婚。生活中这样的婚姻不在少数,钱也好,权也好,名声也罢,夫妻俩各有所图,一致对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所以他们是人民的名义,婚姻貌合神离的一对。
《人民的名义》省委副书记高育良原来是汉东省政法大学的教授,后弃文从官,是个老谋深算的老江湖。他和妻子吴惠芬的婚姻堪称圈内的楷模,两人都曾在大学任教,共同养育一个优秀的女儿,在国外工作。工作上遇到棘手的事情,高育良都会和妻子交流,妻子都会给他出谋划策,一语中的,两人亦师亦友的关系令人津津乐道。熟料高育良和妻子早已经离婚,他和小三高小凤(高小琴的妹妹)在香港结婚多年,育有一子。明明是他生活作风有问题,却可以粉饰太平,把家事处理得合情合理。
高育良原来是一名正直的官员,钱财不收,没想到竟倒在美人的石榴裙里!据原著小说描写:高育良当年是吕州市委书记,赵瑞龙和杜伯仲第一次去找高育良时,就碰了个不软不硬的钉子。他把湖岸花园暨水上美食城项目书放到高育良面前,高育良笑眯眯地推开了,让他去找李达康。
李达康是吕州市长,正和高育良闹矛盾。他就承诺,让自家做省委书记的老爷子把李达康调走。高育良当然希望这位强势市长走人,只是不相信省委书记会听他这商人儿子的话。不料他还真的把李达康给弄到林城去了。高育良却又打起了太极拳,推来推去就是不办事。他又把一幅张大千的珍贵字画送给高育良,是杜伯仲经手买的,人民币六十万元。高育良当时胆小不敢收,正色让他拿走。
高育良最后的结局什么样的?
高育良原来是一名正直的官员,随后一步步被色欲吞噬,抛弃妻女,最终走向犯罪。他的背后还有一个神秘的故事,这个故事与高小琴神秘身份有关。不过,高育良并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他也只是一个棋子。高育良最后露出了真面目,被他的学生侯亮平绳之以法。
《人民的名义》剧中高育良是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年近六十,是一个擅长太极功夫的官场老手。同时也是一位学者型干部、法学家,早年曾任H大学政法系主任。陈海是他教出来的,公安厅厅长祁同伟和远在北京的侯亮平,也都是他的得意门生。
表面上,高育良如此正面,但实际上,他背后藏着很多秘密,根据最后大结局来看,高育良是一个大反派。
《人民的名义》是根据现实题材来改编的一部电视剧,剧中很多人物都有原型,那么高育良的原型人物究竟是谁呢?据编剧说,高育良这个人物并没有确切的现实原型,但他身上也有很多人的缩影,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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