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基础埋置深度的原则有哪些
确定基础埋置深度有下列五个原则:
在满足承载力的条件下尽量浅埋。
除岩石以外,D大于50厘米,表土扰动,植物,冻融,冲蚀基础顶距离表土大于10厘米,保护桥要求在冲刷深度以下。
地震区,除岩石地基外,天然地基的筏形和箱形基础埋深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十五分之一,地下管道应在基底以上,便于维修。
基础埋深不同时主楼与裙房,高度不同,分期施工设置后浇带,新旧及相邻建筑物有一定距离,否则要求支护,并且要严格限制支护的水平位移。
尽量在地下水位以上,否则开挖降水,费用大,有承压水时,防止承压水顶破基底,根据土层分布情况确定。
基础埋深的确定原则有哪些
基础埋深是指从基础底面至室外设计地坪的垂直距离。基础埋深的确定原则是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及有关条件的前提下,基础应尽量浅埋。确定基础的埋深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建筑物在使用功能和用途方面的要求,例如必须设置地下室、带有地下设施、属于半埋式结构物等。
对于位于土质地基上的高层建筑,为了满足稳定性要求,其基础埋深应随建筑物高度适当增大。在抗震设防区,筏形和箱形基础的埋深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筏或桩箱基础的埋深(不计桩长)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对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要求。受有上拔力的基础如输电塔基础,也要求有较大的埋深以满足抗拔要求。烟囱、水塔等高耸结构均应满足抗倾覆稳定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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