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损害如何索偿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如何主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下列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向致害人主张: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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