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护理费按什么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是: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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