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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酷刑导向摇台|

古代酷刑导向摇台

古代酷刑导向摇台

古代酷刑导向摇台|

导向摇台是古代酷刑刑具的其中一种,一眼看上去就令人不寒而栗的刑具也被称为犹太摇台或者犹太摇椅。用法是让尖端不断刺入犯人肛门,最可怕之处是犯人可能当场送命。摇台带给犯人的痛苦是正常人无法忍受的。

导向摇台的刑具原理

导向摇台古代酷刑刑具的一种。行刑时,犯人要坐在金字塔形的座位上面,座位的尖端会刺入他们的肛门,其所能产生的痛苦我们可想而知。有理论认为,行刑者可能在犯人腿上加载重物,让尖端慢慢刺入犯人肛门。

其他人则指出,行刑者可能使用起重装置,通过重复起降,一次又一次让尖端刺入犯人肛门。为了让犯人保持清醒,他们还会改变压力。因此,摇台才有了另外一个名字Vigil(意为守夜)。

但不管采取何种方式,摇台带给犯人的痛苦都是正常人无法忍受的。

导向摇台的刑具目的

很显然,最初设计摇台的目的是让犯人招供的同时又不至于让他们伤势过重,也就是说,不会让他们伤筋动骨。

然而,摇台还是可以轻松刺破皮肤,同时在精神上给犯人留下永远的创伤。而更为可怕的是,一旦坐上摇台,犯人也可能当场送命。

古代其他的酷刑

棺材吊笼

在中世纪,这种棺材吊笼非常恐怖。犯人通常被放入一个人体形状一般大小的金属笼子里,之后笼子会被吊在树上或绞刑架上,让鸟或动物来吃犯人的肉。有时,旁观者会扔石头或其它东西来砸他们,这更增加了他们的痛苦。多数情况下,处以此酷刑的犯人通常都是在进行了其他刑罚以后最后才被吊在那里,直到他被吊死或渴死,这可能需要数周时间。

拉肢架

拉肢架被视为一种相对仁慈的刑具,被广泛用于过去的审问。行刑时,犯人的手臂被绑在背后,而后用绳索绑住手腕,最后再用绞盘拉动绳索。犯人就这样被吊在半空中,他们能做的除了招供就是继续忍受痛苦。

毫无疑问,拉肢是一种吊刑。如果碰上心肠狠毒的行刑者,犯人的腿上会被绑上重物,遭受更大的痛苦,除此之外,行刑者还会用老虎钳将犯人身上的肉活生生地拽下来。

耻辱面具

耻辱面具更多的是一件当众侮辱罪犯的工具,而不是一件刑具。面具戴上犯人头上多长时间由原告决定。在所有刑具中,耻辱面具给犯人身体上带来的痛苦显然是最低的。但犯人有时候会被锁在一根柱子上,住在附近的人会让他们尝一尝皮肉之苦。

有时候,耻辱面具里面也会放进一个球或者其它装置,防止戴上面具的犯人大喊大叫。耻辱面具据说是当地工匠设计出来的。

看完上述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古代酷刑导向摇台,中国古代的酷刑不仅仅指这一种,导向摇台这种一看就让人毛骨悚然的酷刑,当时的犯人当场死亡是最可怕的地方。

古代酷刑绞刑

在中国的古代,女性的地位尤其的地下。按中国传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必须珍惜。绞刑能保持尸首完整,算是死刑种类中相对而言较体面的一种了。绞刑在日本叫绞首刑,在中国叫吊死,也叫缢死。其实绞刑痛苦最大,但绞刑能够保留死者全尸。下面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看。

古代酷刑绞刑

中国的绞刑是在明治维新后引进的,最早是日本的江户时代就已经有了。其实在中国晚清学习西方国家定制刑法的时候,设定的死刑分为斩首和绞刑。中国古代另有一种刑罚叫绳刑,其实也是绞刑的变种,只是借用了不同的工具而已。

绞刑的基本定义就是用绳子勒住头颈,使人窒息而死。这在当时的死刑中比较优待的一种,因为它能够保留死者的全尸,算是从轻发落,一般只对不是十恶不赦的妇女或官员施行。一般来说绞刑的痛苦最大,电刑的痛苦相对来说会轻松一点。电刑发明之初是为了让犯人速死,但实际效果与预期往往大相径庭。

在中国实施绞刑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对付女性烦人,一种则是对付男性犯人。下面一起来看看:

女犯人绞刑

通常女性所用绞刑方法是用绳索结一个活套,套在死刑犯的脖子上,两头用人力拉紧,转动使绳子在脖子上逐渐勒紧使人窒息身亡。呼吸道勒紧并不能立刻导致脑缺氧,血液循环仍在进行,而血氧逐渐降低,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痛苦极大,常伴随大小便失禁。

男犯人绞刑

一般男性犯人是在地上栽一根木桩,把犯人的双手背捆在木桩的后面,然后用一根绳子连脖子带木桩绕一圈儿,打一个结,勒住了犯人的脖子,再用一根木棒插进这个绳套里,在木桩的背后作单方向拧绞,使绳套越来越紧,颈椎被扯断,此时人全身瘫痪,但头侧仍然有意识,由于内出血和缺氧,比前面的绞刑死得快些。如果绳子长度没调节好,会身首分离,这时候等同于斩首。

拉断颈椎全身瘫痪痛苦至极

那么,在古代违反了哪些制度会被判处绞刑呢?唐律规定,告祖父母、父母者,处绞刑。又规定,部曲奴婢告主人,非告谋反逆叛罪,一律处绞刑。 到唐代时出现了强奸、轮奸等罪名。

在唐代犯了强奸罪是有可能判处绞刑的。唐代的强奸罪按其犯罪行为的轻重和依尊卑、亲疏等加以区别,处罚较严厉。譬如诸翁欺奸男妇,诸男欺奸义男妇,居父母丧而欺奸父妾,主欺奸奴(已许嫁良人为妻),均视情节轻重、亲疏等处以杖、笞,直至处死。

三男强奸一妇为轮奸,皆处死。 到明朝时,偷东西三次就可判处绞刑。明代法律在重典治国思想的指导下,对窃盗的处罚较以前重。《大明律贼盗》规定,偷的东西价值一百二十贯以上的,就要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判处绞刑。

另外,明律对窃盗的人也会使用肉刑,初犯要在其右胳膊上刺窃盗二字。再犯,刺左胳膊。三犯者,判处绞刑。成化十九年时,南京就有过三犯窃盗,计赃满百贯而被处以绞刑的事例。

古代酷刑灌铅

不得不说,很多的中国古代刑罚听起来真是让人毛骨悚然,我们在影视作品中所见到的那些仅仅只是冰山一角罢了,因为在历史上存在的各种酷刑实在是太残忍了。就像下面小编要说的这种刑罚,就是灌铅。所谓的灌铅就是像犯人的嘴里灌铅,活活活烫死,十分残忍。

古代酷刑灌铅

铅作是古代的一种十分残酷的刑罚,灌锡或灌铅的酷刑。就是把铅灌入犯人的嘴里活活烫死,熔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重力,进入人体内,就会破坏脏腑,致人死命,在汉朝的时候就有这种刑法的记录。

为何灌铅直接把人活活烫死呢?这是因为,锡的熔点是232℃,铅的熔点是327.4℃,不管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

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内脏全部都会被烧的连渣都不剩。古代酷刑灌铅也被列入了满清十大酷刑之中,比起古代女子刑罚还要更为残酷。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据说在历史上,还有着广川王刘汉灌铅爱妃的故事。

广川王刘汉灌铅爱妃

据说,汉代广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喝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进谗言说:荣爱看人时,神色 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交。

刘去信认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气愤,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幸而没有死。

刘去杖责荣爱,逼她招认私交,荣爱受疼不外,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刘去越发愤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眸子,再割她的两个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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