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支付定金过后,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反悔了,那定金就要不回来了。订金在法律上被视为合同可以履行情况下而预先支付的合同条款,如果合同一直执行,那订金是属于支付款的,如果合同无法履行,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都是可以全额退还订金的。
数额限制。订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有一定限制,《担保法》就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超过主合同的20%。而订金的数额是依据当事人之间的自由约定,法律是不做限制的。
担保性质。定金是有担保性质的,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付给对方的金钱。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是属于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词,前者是法律术语,后者则不是。
在生活中两个词的使用率频繁,但还是有很多人不能正确区分。
其中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代替物。它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定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