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情形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先履行抗辩权是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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