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季度报表披露时间
上市公司季度报表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之内,季度报表的内容应该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同时第一季度报表披露的时间不能比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早。
以下是上市公司季报披露时间:
一季报:4月1日-4月30日
二季报:7月1日-8月30日
三季报:10月1日-10月31日
年报:1月1日-4月30日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具体法律法规如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第二十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
上市公司中报披露时间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七月或八月完成披露。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
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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